近日,自治区和我市相继举行了推广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农民可以在区内的2000多个销售网点购买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家电产品。这是党和政府实施的又一支农惠农政策,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对于受益最直接的农民群众来说,着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
家电下乡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举措,而家电普及程度是体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家电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扩大农村消费,同时也使农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纵观近年来,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全面取消农业税,从农村实行低保到免除农村学生义务教育的学杂费,从粮食直补到新型能源推广,这些惠民政策的出台,无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发展的高度重视,并且关怀和支持落在实处。
笔者认为,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推行,使农民间接获得增收。这种“增收”不仅体现在农民生活质量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还将转化成农民走向市场的动力,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发展成果的同时,唤起他们的致富欲望。
把这一好事做好,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到农民的心坎上,这需要各有关方面都积极行动起来,严防家电残次品进入农村,让农民可以能够真正买到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此项工程带来的欢乐。相关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补贴类产品追溯体系,防止“骗补”行为发生。要完善审核和兑付制度,确保补贴及时落实到购买家电的农户手中。基层主管部门要担负起监督和检查责任,杜绝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真正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