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萍 通讯员 苏志文)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到2008年12月20日,我市共发生年内上报道路交通事故303起,死亡197人,受伤343人,直接经济损失636490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0.24%、7.65%、16.67%和下降43.69%。交警人士分析,导致交通事故的元凶主要是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2008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总体情况来看,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270起,占事故总数的89.11%,其中违法会车48起,无证驾驶35起,未按规定让行33起,超速行驶22起,分别占总数的15.84%、11.55%、10.89%和7.26%。数据显示,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违法上道路行驶和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状况比较突出。同时,交警人士提醒,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交通肇事现象也不容忽视,肇事数量达到了155起。
据介绍,2008年1至12月份,我市共发生一次死亡一至二人重大交通事故167起,一次死亡三人及三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6起,摩托车、客车和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占了很大的比例,占到事故总数的80%以上,而不少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违规驾驶所造成的。让一些驾驶员和执法人员至今还引以为戒的是,2008年2月17日2时许发生在省道304线藤县塘步镇三垌路段一辆大型卧铺客车和重型厢式货车迎面碰撞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客车上三人及货车上两人当场死亡。后来经交警部门调查证实,事故原因是客车司机超速行驶及连续驾车超过四小时不按规定休息,该司机因此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春运车流高峰期即将来临,交警部门陆续开展各种活动,以加强对驾驶员和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培训质量。同时,通过部署安排,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对路况较差、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加强监控,重点检查县、乡公路交通安全措施,并从严处置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开展对摩托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