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电客户:
原梧州市电业局和梧州供电局于2009年1月1日起合并组建新的“梧州供电局”。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关于电费缴纳问题
1.原梧州市电业局电费专户(开户名称:梧州市电业局,开户行、账号:①工行梧州分行营业部、 2104310009221000390;②中行文澜支行、882004397808093001; ③建行梧州分行营业部:45001648651050504474 ④交通银行:454060900018150026735)全称全部更名为“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开户行和账号不变。⑤原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农行河西分理处、314101040003318账号继续有效。
2.原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电费专户开户名称: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开户行、账号:工行梧州分行营业部、2104310009221119027和建行梧州分行营业部、45001648651050504441注销。
请客户缴交电费时注意填写,以免因名称有误而无法将款项转入我局账户影响您的正常用电。
二、为保障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梧州市电业局与各用电客户签定的供用电合同将重新签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梧州市电业局 梧州供电局
2009年1月1日